筝
筝〔
拼音zhēng
注音ㄓㄥ
部首竹部
部外笔画6画
总笔画12画
异体字笔顺ノ一丶ノ一丶ノフフ一一丨ノ一丶ノ一丶ノフフ一一丨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zhēng(ㄓㄥ)

1、弦乐器,木制长形。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现为二十五根弦。

UNICODE

筝字UNICODE编码U+7B5D,10进制: 31581,UTF-32: 00007B5D,UTF-8: E7 AD 9D。

筝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汉英互译

kitezither

造字法

形声:从竹、争声

English

stringed musical instrument; kite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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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ēng

〈名〉

(1) (形声。从竹,争声。从竹,与乐器有关。本义:拨弦乐器。形似瑟。筝是拨弦乐器,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故又称“秦筝”) 同本义 [flat stringed instrument with anc. five and later thirteen strings]

筝,鼓弦竹身乐也。——《说文》

筝,五弦筑身乐也。——《御览》引《说文》

挟人筝而弹纬。——《楚辞·愍命》。注:“小琴也。”

竽瑟空侯琴筑筝。——《急就篇》

(2) 又如:筝人(弹筝的人);筝阮(秦筝与阮咸。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筝妓(弹筝的艺妓);筝柱(筝上的弦柱)

康熙字典

箏【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康熙字典 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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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韻》側莖切《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𠀤音爭。《說文》鼓絃竹身樂也。《通典》箏,秦聲也。《急就篇註》箏,瑟類,本十二絃,今則十三。《風俗通》箏,蒙恬所造。《集韻》秦俗薄惡,有父子爭瑟者,各入其半,當時名爲箏。《釋名》箏,施絃高急,箏箏然也。《傅元·箏賦序》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史記·樂書》唐有軋箏。《註》以片竹潤其端,而軋之有聲。

簷前鐵馬曰風箏。風動成音,自諧宮商。《元稹·連昌宮辭》鳥啄風箏碎珠玉。

草名。《爾雅·釋草》傅,橫木。《註》一名結縷,俗謂之鼓箏草。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筝

箏【卷五】【竹部

鼓弦竹身樂也。从竹爭聲。側莖切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 箏

(箏)五弦筑身樂也。各本作𡔷弦竹身。不可通。今依太平御覽正。風俗通曰。箏、謹按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秦蒙恬所造。據此知古箏五弦。恬乃改十二弦。變形如瑟耳。魏晉以後。箏皆如瑟十二弦。唐至今十三弦。筑似箏、細項。古筑與箏相似、不同瑟也。言筑。身者、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言五弦筑身者、以見箏之弦少於筑也。宋書樂志改筑身爲瑟身。誤矣。从竹。筑本竹聲。故从竹。卽从筑省也。筑箏皆木爲之。爭聲。側莖切。十一部。

音韵方言

方言集汇

◎ 粤语:zaang1 zang1

上古音系

字頭聲符韻部對應廣韻小韻擬音註解
ʔsreːŋ

廣韻

字頭小韻反切聲母韻母韻目調韻系韻攝廣韻目次高本漢王力李榮邵榮芬鄭張尚芳潘悟雲蒲立本推導現代漢語古韻羅馬字有女羅馬字註解
側莖耕開平聲二等開口下平十三耕tʂæŋtʃæŋtʃɛŋtʃɐŋtʃɣɛŋtʂɯæŋtʂəɨjŋzheng1crengtraeng樂器秦蒙恬所造

蒙古字韻

字頭八思巴字八思巴字
修正
八思巴字
其他形式
音譯音譯
修正
音譯
其他形式
擬音聲調註解
ꡆꡜꡞꡃjʰingtʂəŋ平聲

中原音韻

字頭小韻聲母韻母韻部聲調四呼寧繼福註解
庚青開庚青陰平開口呼tʂəŋ

洪武正韻牋

字頭小韻反切韻目韻部聲調
甾耕十八庚平聲

分韻撮要

字頭小韻聲母韻母韻部聲調註解
第十五登等凳德陰平樂器十二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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